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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案,法律在这里沉思
作者姓名:傅珊
摘    要:2005年4月13日上午,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余祥林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再审。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确认于2005年3月28日回到家中的张在玉确属其本人,原审判决认定的余祥林杀妻事实失实,余祥林被当庭宣告无罪,立即释放。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京山县  湖北  司法公正  佘祥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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