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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监视居住制度实证分析
作者姓名:马进保  董来阳
作者单位:1. 广东商学院,广州 珠海,510320
2. 中山大学,广东 广州,510970
摘    要:新刑事诉讼法对指定监视居住作了补充与完善,对指定监视居住制度的适用条件、适用场所和法律后果都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形成羁押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之间的缓冲机制。从司法活动的规律来看,公检法机关在具体适用该项措施时,鉴于法律规定比较概括和原则,执法过程又会遇到许多复杂的情况。考虑到过往司法实践因适用不当所发生的偏颇,需要依据新法进一步细化其适用范围、适用地点,建立内外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构建科学的刑事强制体系,为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目标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

关 键 词:指定监视居住  人权保护  司法民主  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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