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是乡镇企业发展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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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昭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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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王昭耀指出:股份合作制是适合目前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有利于保护现实生产力。在股份合作企业中,投资者之同的关系已从“君子协议”上升到各种契约、章法上来;企业的组织管理也冲破了血缘、地缘关系,走向了有约束、监督机制的有序状态。推行股份合作制后,企业留足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用集体企业的管理办法管理企业,享受集体企业的待遇。这样便保护了一大批企业持续稳定地发展。在股份合作企业里,职工入股后,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生产者的双重身份,使职工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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