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苏联和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在批判吸收德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形成的。这种理论一方面保持了十九世纪的关于犯罪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主客观各种要素的总和的观点 ,又加进了社会危害性的内容 ,认为犯罪构成是苏维埃刑法规定的说明社会危害性特征的诸要件的总和。在犯罪构成的要件上 ,把它们明确分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方面要件 ,使犯罪构成的主客观方面的要件得到统一(见前引何秉松著作)。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初 ,它几乎是原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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