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险法》第56条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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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佩佩.新《保险法》第56条评析[J].法制与社会,2013(16):7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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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佩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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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石狮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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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复保险是我国《保险法》中一种特别的保险方式,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对该方式做了更为严谨和准确的规定,使其在实务中更具有操作性。本文拟就通过对新《保险法》第56条的规定进行评析,来阐述重复保险相关规定的新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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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复保险 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 投保人通知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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