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台湾农业区域的形成 |
| |
引用本文: | 杨国桢.清初台湾农业区域的形成[J].台湾研究集刊,1983(2). |
| |
作者姓名: | 杨国桢 |
| |
摘 要: | 台湾土地的开发,始于明崇祯初年(1628——1631年间)福建饥民数万人的移垦。其移垦方式,系由官府提供牛、资,郑芝龙出面招募,“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芟舍开垦荒土为田,……其人似衣食之余,纳租郑氏”。这种纳租关系的性质如何,因史料阙如,不得而知。荷兰殖民者统治时期,“就中土遗民,令之耕田输税,以受种十亩之地,名为一甲,分别上中下则征粟。其坡塘堤圳修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