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盗窃印章私提公款行为该如何定性”一文的质疑——与张春林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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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新河.对“盗窃印章私提公款行为该如何定性”一文的质疑——与张春林同志商榷[J].法学,19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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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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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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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学》月刊94年第3期刊载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张春林同志的“盗窃印章私提公款行为该如何定性”一文(下文简称为“张文”),阅后觉一些观点难以苛同,某些地方似应进一步论述,故特借该刊与作者商榷。 一、申某应否对黎某单独从银行取走的3.5万元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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