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法》亟需解决的若干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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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勋克,余友根.《社会救助法》亟需解决的若干问题[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4(3):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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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勋克 余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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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北京,100721;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AFS国际文化交流项目全国管理办公室,北京,1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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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救助法是社会救助的基本法,是救助对象的权利保障法.当前推进社会救助立法,要建立合理的立法范式,构建具有前瞻性的社会救助基本架构及其法律制度;要规范体例,防止"副法"恣意膨胀,建立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与社会救助法的规定相一致.救助法要明示救助对象的各项权利,完善权利救济制度;规范政府的公权,防止公共权力在救助中异化;优化救助程序,实现社会救助监管程序法治化.要倡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主体和救助方式的多元化,满足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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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救助 权利 法治 |
文章编号: | 1671-5136(2007)03-0032-05 |
修稿时间: | 200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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