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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到社会——清代慈善事业救助主体的转变
作者姓名:刘宗志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历史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摘    要:慈善事业在清代经历了由政府到民间社会主导的演变.清初慈善事业以完全官办的养济院为主,雍正、乾隆年间,政府开始鼓励民间参与慈善活动.由于财政困难和吏治腐败,民间社会力量的壮大,嘉庆、道光年间,慈善活动的主导权逐渐转移到民间社会.

关 键 词:政府  社会  清代  慈善
文章编号:1671-5136(2007)03-0021-03
修稿时间:2007-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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