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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民告官,难乎哉?——我亲历和代理47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
引用本文:姜彩熠.小民告官,难乎哉?——我亲历和代理47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思考[J].南风窗,2003(13).
作者姓名:姜彩熠
摘    要:姜彩熠从部队转业后,2000年6月在沈阳与几位亲属办起了金丰超市。在不到三年时间的经营过程中,超市先后经历了十几家行政机关的500多次行政执法检查。面对一张张“理不直,气壮”的罚单,姜彩熠走上了用法律同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进行抗争的艰难历程。2002年3月,姜参加了国家首次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南风窗》曾经以《一家超市的39劫》为题,披露了这家超市在39起违法行政案件中的种种遭遇,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年1月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节目以《当超市面对行政执法》为题做了专门报道,辽宁省委闻世震书记为此专门作了批示:“姜彩熠学法、知法都是我们行政执法人员逼出来的,逼出来当了律师,成了一名法律工作者。这是对我们行政执法机关的极大讽刺。恐怕,不是恐怕,从本事件可以看出众多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因此,有法也难依,执法也难公。这样的‘执法’,不是促进发展经济,而是妨碍了经济的发展,还败坏了政风和社会风气。” 半年来,姜彩熠的电话成了投诉热线,他的办公室成了接待站,远至云南、河北,近到丹东、大连,接到了数不清的电话和几百人来访。到目前为止,除以金丰超市为原告提起的12起行政诉讼外,他还为其它企业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5起。这些案件使他对中国行政诉讼的现状有了更多的了解。应本刊之约,他写下如是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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