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售房案──对一起一房两卖案的法津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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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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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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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甲、乙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开发两幢商品住宅 楼,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无论以哪一方的名义开发,最后盈亏 各半。合同签订后,两公司共同筹集了开发资金并成立了联合办 公机构,但实际开发建设的所需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规划设计、 预售商品房登记等都以甲公司的名义办理。1997年7月,M银行 出资300万元预购住房17套,甲公司与M银行签订了《订房协 议》,乙公司的代表也参与了协议的签订。1998年6月,楼房竣工 后。甲公司为M银行开具了17套住房发票和《商品房产确权注册 登记凭证》(当地房管部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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