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的“能”与“不能”——对法治概念和地方法治评估体系的理论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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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奎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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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1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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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权利本位论研究”(10jjD820007)、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村权力嬗变过程中的农民权利实现机制研究”(11AZZ002)、司法部2007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07SFB3003)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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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法治中国一体建设、整体推进的基本思路,国内一些地方近年来也相继推出了以"法治指数"的量化指标体系来评价地方法治状况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法治建设已经基本上形成了从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到具体量化指标设计的建设思路。这一思路是否能够达到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的目标?需要对法治概念和评估指标体系进行理论反思。从理论上说,现代法治概念包含了制度或者治理层面的法治、观念层面的法治和文化层面的法治三个方面的基本含义。地方法治评估体系缺乏从法治文化高度上推行法治设计的整体思路,需要从宪法至上、程序正义和权利本位三个文化要求和价值指数对其进行重构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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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地方法治评估体系 理论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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