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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正确对待和处理我区宗教教派问题
引用本文:周建中.浅议正确对待和处理我区宗教教派问题[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04(3):60-62.
作者姓名:周建中
作者单位:伊犁州政治学校,新疆,伊宁,835000
摘    要:宗教教派现象的产生由来已久,几大世界宗教如此,在我国宗教界也不例外.特别在我国西北伊斯兰教中,这一现象不但突出存在,且具有普遍性、复杂性、神秘性和扩展性.我们要正确对待宗教教派问题,依法保障宗教教派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要做好宗教教派工作必须坚持平等相待,一视同仁,提倡求大同、存小异、取长补短、互相尊重,坚决制止异地宣教和新立教派等非法宗教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地处置,通过积极有效地工作,实现宗教界内部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的长治久安.

关 键 词:宗教教派  宗教政策  正确对待
文章编号:1671-6175(2004)03-0060-03
修稿时间:200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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