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默契仲裁管辖权正当性的反思——以中国参与国际投资争议解决的实践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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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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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现已转型成为资本输出与输入并重的双重大国,中国投资者与中国政府参与国际仲裁的案件量渐增。国际投资条约仲裁属于典型的无默契仲裁,争端当事方的仲裁合意通常体现于国际投资协定中。在梳理中国参与国际投资争议解决实例的基础上,研究无默契仲裁当事双方合意的形式、特征,反思其正当性危机,并对优化现有的争端解决方法提供建言。运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可知,在一带一路区域合作的背景下,中国仲裁机构应适时将投资争端纳入受案范围,其有效运作需要立法、司法、行政的各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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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默契仲裁 投资仲裁 管辖权 正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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