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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诉信访法治化:类型、规范与程序
作者单位:;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摘    要:我国现有的涉诉信访制度未能准确定位信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关系,将两种性质相异甚至是相斥的救济进行拉郎配,严重冲击了审判机关的独立性与司法裁判的权威性。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均明确提出要把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涉诉信访的法治化需要信访制度、司法制度以及其他配套制度的深层次、互动式改革。具体进路有:一是有效梳理涉诉信访的类型,实现诉访分离;二是以信访制度的整体规范化为背景,转变信访的功能并限缩信访救济的范围;三是在具体程序设计上,凸显信访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区隔与衔接程序,实现信访的去司法化与司法的去信访化。

关 键 词:涉诉信访  法治化  类型化  规范化  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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