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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案件法律适用探析
引用本文:赵净娴,包玉华.房地产买卖案件法律适用探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75-76.
作者姓名:赵净娴  包玉华
作者单位:东北林业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摘    要:在审判实践中 ,一房几经买卖而始终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情况并不鲜见 ,如果仅以权属登记为合同的生效要件而确认几个买卖合同均无效 ,极不利于经济关系的稳定。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且没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 ,就应为有效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未办理权属登记而主张合同无效的 ,不应予以支持。若当事人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关 键 词:房地产  买卖合同  权属登记  法律适用
文章编号:1008-7966(2004)05-0075-02
修稿时间:200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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