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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
作者姓名:曾洋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证券内幕交易构成和证明的疑难法律问题研究"(批准号:13BFX1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证券内幕交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的研究,需要借助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并重新审视内幕交易的行为本质。投资者因内幕交易而致权益被侵害是完全被动的,"比较优势论"有助于实现对内幕交易行为及其侵权责任的整体认知。内幕交易侵害其交易对手——"善意同时反向交易者"之"以信息对称为核心的公平交易法益",而非投资者的"知情法益"。内幕交易行为提升了投资者亏损发生的客观可能性,二者之间具有事实上的因果关联。依托以原因力、有责性、公平性等若干要素为中心的理论与价值判断体系,并贯彻侵权法之填补及预防损害的补偿性功能,经论证可知内幕交易侵权行为引致的损失限定为对手"交易损失的一半",但应以相当于内幕交易人非法获利(包括所获收益或避免的损失)的投资者损失额为限。

关 键 词:内幕交易  因果关系  比较优势论  信息对称  公平交易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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