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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商标局公布新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摘    要: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于2006年12月27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经过修订的新《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该新办法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卫生部医政司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医疗广告快速增长,2005年全国医疗广告年经营额达76亿元,在商品类别广告经营额中居第6位,医疗广告对于满足群众对医疗信息的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医疗广告中虚假违法宣传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广告市场一大顽疾。仅2006年前三季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违法医疗广告就占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总数的12%。

关 键 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  卫生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广告经营额  违法医疗广告  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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