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伤害他人 谁来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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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莉.幼儿伤害他人 谁来承担责任[J].党员之友,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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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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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春市金证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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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孟兰和王晓都是某幼儿园中(1)班的学生。一天上课期间,中(1)班的班主任赵新老师因有朋友来访,离开教室前去接待。赵老师离开教室后,王晓拿出自己从家里带来的打火机烧纸玩,并用引燃的纸从背后点燃了孟兰的小辫和衣服。孟兰被火烧得大声哭叫,带火跑出教室,被其他老师及时将火扑灭,赵新老师闻讯赶来将孟兰送往医院。医院诊断:孟兰的头、面、两上肢和后背烧伤,面积达3%,经鉴定属于2度烧伤,住院治疗一个月后才痊愈出院。 孟兰的父亲孟祥志向法院起诉,要求幼儿园和王晓赔偿因孟兰烧伤所花费的全部医疗费用、交通费以及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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