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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件事实论的实体法基础:证明责任理论
作者姓名:许可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
摘    要:司法三段论在实际诉讼中得以顺利应用的前提是待证事实(要件事实)的存在,即法官对待证事实形成了为真的心证,如果心证结论为伪,则将不适用大前提,因此也不发生一方当事人所希望的法律效果。除此以外,心证状态还可能是真伪不明(non liquet),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当如何适用法律就是证明责任理

关 键 词:证明责任分配  法官  法律要件分类说  对方当事人  证明标准  主要事实  举证责任  责任理论  法律效果  实体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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