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传媒与司法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必须面对和解决好的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讨论了传媒作用于司法的机制问题 ;传媒与司法功能互补的价值基础、实现途径及界限问题 ;实践中的传媒监督问题。认为两者在价值层面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 ,即它们存在的全部意义都是从社会公正与人权的价值理念中获得说明的。但是 ,在共同价值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上 ,它们又各有其特点 ,为了使它们在以各自的独特方式追求其共同价值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功能最大化 ,在制度安排上 ,传媒自由与司法独立似乎都是不可避免的。在现代社会 ,传媒与司法关系的实质是传媒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制度模式问题。其中必须注意到 :与传媒相对应的“司法独立”和与其他主体相对应的司法独立是有所区别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