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制十分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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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万宝,马建良.建立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制十分必要[J].法治与社会,2012(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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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万宝 马建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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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商洛市人大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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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好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也是尊重人民当家作主权利,体现执政为民要求的具体表现。但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普遍存在,就商洛市来讲,每年办结率不超过40%,致使群众有意见。代表不满意,人大成虚设。因此,建立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制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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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表建议 问责制 人民当家作主 “一府两院” 人大代表 国家事务 参与管理 法定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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