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和完善我国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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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皞宇.试论建立和完善我国自然资源物权体系的必要性[J].法治与社会,2012(6):3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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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皞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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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现行物权法律规范的查阅,我们不难发现,尽管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背景,我国已经制定出了相对完整的物权法体系,并在法律实践中体现出了较为良好的法律效果,但必须要承认的是,仅仅具有体系化的框架并不足以让法律规范具备完善的社会调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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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然资源物权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规范 物权法体系 法律效果 法律实践 调整功能 体系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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