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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对部分工业企业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的通知
作者单位: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摘    要:<正>甬人社发[2014]193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财政、地税部门,各有关单位:目前,我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部分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为进一步加大部分工业企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2014年

关 键 词:缴费比例  工业企业  社会保险待遇  地方税务局  人社  人力资源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社保经办机构  参保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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