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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轻罪制度在我国的构建——后劳教时代的应然选择
作者姓名:肖晶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730074
摘    要:2012年劳动教养制度废止之后,对原劳动教养制度规制的各类违法行为应当如何规制,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热点问题,有关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相比较而言,治安轻罪制度应是后劳教时代的应然选择。构建治安轻罪制度,应着力于治安轻罪的范围、刑罚、程序法,同时,关注治安轻罪制度的外部关系,包括与刑法的关系、与治安管理处罚制度的关系。

关 键 词:治安轻罪制度  范围  刑罚  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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