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机关提起环保公益诉讼的调研报告——以嘉兴地区试点工作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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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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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浙江温州3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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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治理次生环境的三种通行公共政策模式中,社会福利层面的公益诉讼亟需开辟与贯通,以架构权力、权利、福利三位一体的环境保护系统。在此背景下,浙江省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纲要,开展了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探索。嘉兴地区的试点工作经验表明,建议运用实证分析方法解决公益诉讼中启动标准、损失的计算、选择性司法、收益归属等难点问题;建议引进推断统计学、专家意见、社会权威等社会学统计方法解决公益诉讼损失量化、因果关系认定问题;建议成立"超级基金"解决诉讼收取归属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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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保护 检察机关 公益诉讼 实证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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