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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作者姓名:吕军  金莲玉
作者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吕军),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金莲玉)
摘    要:长期以来,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议题,也关系着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在新形势下的确立和提高。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若干规定》将调解协议确认为民事合同,是对人民调解效力局限性的突破,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人民调解协议被赋予法律效力之际,如何尽快适应当前局面使其继续发挥应有的作用是必须考虑的问题。为此我们结合对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调解社会公信力状况的调查,就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关 键 词:人民调解制度  社会公信力  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组织  公民素质  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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