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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知
摘    要:兹批准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一九五三年优抚工作总结报告发给各级人民政府查执行。政务院一九五四年五月十三日一九五三年各地在发动和组织革命烈士家属(以下简称烈属)、革命军人称家属(以下简称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军人参加生产、参加互助合作组织,在整顿代耕并逐步使代耕与互助合作组织相结合等方面已普遍加以重视并获得了成绩。还整顿了革命残废军人学校、安置了大批复员转业军人,并进行了烈士的褒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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