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叶燮《原诗》对审美主客体关系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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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晓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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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广播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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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叶燮的《原诗》的贡献主要在于明确提出人我之分相合成文的理论框架,而且物分为理、事、情,人分为才、胆、识、力,在审美领域中,客体的理、事、情是"不可名言"、"不可施见"、"不可径达"的,主体与之是体验和审美关系。在审美主、客体关系的第二层次"物我相衡"的对峙中,叶燮强调了主体的"胸襟"与"识"对客体的选择作用,在审美主、客关系的第三层次审美意象的创造中,叶燮强调了主体的"想象"对客体的再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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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美客体 审美主体 审美主客体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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