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勿成“公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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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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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在,不少地方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使干部的选拔任用接受群众裁判,坚持群众公认,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了透明度,密切了干群关系,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公示”中也出现了一些“公式”化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是“公示”内容过分简单。目前,“公示”内容大多“履历化”,即只公布“公示”对象的姓名、年龄、籍贯、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等,对其经历、政绩、工作能力作风、优缺点没有介绍或表述不够,公众对“公示”对象不认识、不了解,评价也就无从下手。因此,应对“公示”对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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