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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商标在先使用之范围界定——以“陆虎”商标案为例
作者姓名:
王立新
作者单位: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杭州310007
摘 要:
“陆虎”商标行政确权案的热点问题之一是如何理解《商标法》第31条规定,即:“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中“使用”一词的内涵。
关 键 词:
商标案
范围界定
《商标法》
不正当手段
行政确权
在先权利
商标注册
抢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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