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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充值,刑事诈骗还是虚假宣传
作者姓名:蔡福华  范志鸿
作者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20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B公司成为A公司一级代理商。双方约定,B公司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一款App软件进行网络推广,吸引用户使用该款App软件并注册充值。用户充值后,B公司与A公司进行对账和分成,其中会员充值款B公司提成比例为100%,打赏充值款B公司提成比例为25%。

关 键 词:刑事诈骗  网络推广  虚假宣传  打赏  充值  A公司  代理商  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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