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充值,刑事诈骗还是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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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福华 范志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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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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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20年7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B公司成为A公司一级代理商。双方约定,B公司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一款App软件进行网络推广,吸引用户使用该款App软件并注册充值。用户充值后,B公司与A公司进行对账和分成,其中会员充值款B公司提成比例为100%,打赏充值款B公司提成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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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诈骗 网络推广 虚假宣传 打赏 充值 A公司 代理商 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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