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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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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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宁政办发[2013]10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要求,从2013年起在全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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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毕业生就业 就业困难 就业促进 政府办公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 创业培训 职业指导 自主创业 人力资源 创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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