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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后损伤程度鉴定2例分析
作者姓名:罗斌  屈建业  毛永新
作者单位:1. 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213003
2.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3003
摘    要: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的主要任务之一,通常情况下,评定的对象应当是活体。伤者遭他人伤害,在评定损伤程度前因其他原因发生了死亡,由于案情的发展和诉讼需要,必须对死者进行损伤程度鉴定。死后是否可以进行损伤程度鉴定,目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对两例死后损伤程度鉴定的案例分析,试阐述形成此类案件鉴定的基本条件和处理这类案件的一般原则与方法。

关 键 词:死后损伤  损伤程度  法医学鉴定  鉴定前提  因果关系  尸体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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