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行政决策程序中公众参与的理论脉络、宪法基础及立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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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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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行政学院,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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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宪政文化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转型",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1年度重点科研课题"包容性增长与社会主义宪法文化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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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众参与依托于民主理论,建立在人民主权的现代民主逻辑之上。中国宪法从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公共利益保护以及民主监督原则四个维度,肯定了公众参与在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合法性和必要性。虽然当前在中国已经形成在宪法之下的地方政府规章以及部分法律的专门条款共同构筑的法律体系,但是立法实践及其效果存在立法层次不完整和立法位阶不足等问题。今后立法应着重于构建国家层面的统一法律,并应围绕明确公众参与主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规范参与效力制度和明确公众参与的保障制度四方面原则展开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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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众参与 行政决策 理论脉络 宪法基础 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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