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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让渡与回归
引用本文:臧乃康.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让渡与回归[J].理论探讨,2007,1(6):6-9.
作者姓名:臧乃康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220619
基金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谐社会建设与政府绩效评估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0722B008)
摘    要: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维度是公平正义、宽容合作、以人为本。必须对政府的企业职能、市场职能、社会职能进行让渡,回归政府职能公共性和社会性。和谐社会政府治理职能的实现路径主要在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调整和重置,再造体现社会公平的治理机制。

关 键 词:和谐社会  政府治理  让渡  回归  维度
文章编号:1000-8594(2007)06-0006-04
修稿时间:2007年9月1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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