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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精神病人与正常人群权利秩序的和谐建构
引用本文:刘晨静.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精神病人与正常人群权利秩序的和谐建构[J].法制与社会,2009(19).
作者姓名:刘晨静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订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其中,第三部分是关于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涉及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遗憾的是,该部分未能囊括精神病人的权利保障。精神病人,作为特殊群体的一种,其生存状况、权利保障理应引起关注。

关 键 词:人权  权利  特殊群体  弱势群体  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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