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涉外经济合同主体刍议
引用本文:汤畊.涉外经济合同主体刍议[J].中国法学,1986(2).
作者姓名:汤畊
摘    要:<正> 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已于1985年7月1日起施行。这一经过五年时间的反复调查修改,为了保障涉外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经济关系发展的涉外经济法律的颁布施行,必将随着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迅速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的加强,以及对国际市场的积极开拓,在进一步贯彻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政策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它在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中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计划经济指导下商品经济的发展,个人的经济地位,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而且越来越高,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现实。本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