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我国“国家-社会”关系的变迁,政府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方式实现了由管理到治理的飞跃。目前,我国形成了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公私协作型治理模式和社会自发型治理模式。目前,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治理三大模式的实践表现都未能满足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因此明确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的应用场域、强化政府主导下“一核多维”的治理框架、推动多属性治理的法治化,能够推动政府主导型治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明确公私协作型治理模式的应用场域、加强公私协同关系的制度化建设、实现公私主体在协同关系上的情感嵌入是实现公私协作型治理模式现代化转型的路径。明确社会自发型治理模式的应用场域、强化社会主体的自治能力、促进与公私协作型治理模式的衔接,能够实现社会自发型治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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