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的秘密侦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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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花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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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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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秘密侦查措施指的是,为了对付危害大且侦破难度高的某些特殊犯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侦查机关针对特定案件的侦查对象,暗中搜集犯罪的证据和情报,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一种具有隐蔽性和强制性的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措施主要包括三类:技术类侦查措施(电子侦听、电话监听、电子监控、秘密拍照或录相、邮件检查等);诱惑类侦查措施(如机会提供型引诱、虚示购买、控制交付等);派遣秘密调查人员类侦查措施(包括线人、特情、卧底侦查员等)。[1]秘密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为对付技术化、高隐秘性的犯罪而发展起来的,一般不经当事人知晓而进行秘密调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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