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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宪禄劫持航空器案
摘    要:被告人:孙宪禄,男,25岁,原系天津市第二炼钢厂工人,1993年12月14日被逮捕。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孙宪禄犯劫持航空器罪,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孙宪禄从1993年7月起,即着手实施劫机的犯罪预备活动。1993年11月26日,孙宪禄购得天津至上海的机票一张。同月28日14时,孙宪禄携带早已准备的火药包及引燃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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