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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经济团体在经济法中的主体地位
作者姓名:梁赟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20
摘    要:社会经济团体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组织形式 ,其兴起具有一定的政治与经济背景 :社会经济团体的兴起同时对传统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提出了新的课题 ,其独特的地位与功能需要法律对其予以规范与确认 ;经济法作为一种能够调整市民(经济 )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的法 ,对社会经济团体的规制应负起责无旁贷的责任

关 键 词:社会经济团体  经济法  经济法主体  行业协会
文章编号:1009-4997(2003)04-0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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