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 《刑法修正案(六)》要义研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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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其华.《刑法修正案(六)》的理解与适用(上) 《刑法修正案(六)》要义研读[J].中国检察官,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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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其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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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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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修正案(六)》是自1997年10月1日修订刑法施行以来,对刑法修改、补充的内容最多,涉及的面最广,适用中难度较大,要准确适用,必须认真细心研读。一、刑法修正案(六)颁布的原由我国1997年修订刑法时,对有关犯罪都作了规定。近年来,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200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提出刑法修改建议稿,一些人大代表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也提出建议,要求根据新的情况适时对刑法作修改补充。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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