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过错程度对侵权构成及效果之影响 |
| |
引用本文: | 叶金强.论过错程度对侵权构成及效果之影响[J].法商研究,2009(3). |
| |
作者姓名: | 叶金强 |
| |
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8BFX025) |
| |
摘 要: | 基于传统侵权行为法的功能定位,通说仅于个别情形考虑过错程度对侵权构成及效果的影响,这其中隐含着评价上的前后矛盾。过错程度是侵权构成以及效果确定中的核心考量因素之一,应当对侵权构成及效果的确定产生普遍性的影响。在个案中,法官需要通过对过错程度、违法性程度以及因果关系贡献度的综合考量,来确定是否构成侵权及构成侵权时的责任大小。此外,过错程度还可以透过对因果关系的判断,对构成侵权后的责任大小的确定发生影响。
|
关 键 词: | 过错程度 侵权构成 法律效果 因果关系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