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意志的第二次嬗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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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恒.民法中意志的第二次嬗变[J].前沿,2012(12):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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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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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四川绵阳,62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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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个人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经历文艺复兴运动、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自然科学革命的发展的结果。这个过程的实质是人从整体主义的集体中走出,个人真正获得了中心主体性的地位,个人意志也得到了空前的张扬。这是民法中意志的第二次嬗变。个人意志也即是个人自由意志,它在民法领域中的人格、财产、契约、婚姻、遗嘱继承等重要法律制度中得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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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志 整体主义 个人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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