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罪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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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光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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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某公司员工买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出售的房产。住进后不久,房地产公司又来收取铝合金钢窗费若干。支付后觉得冤,投诉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的解释是,该项费用没有计入成本报批价格,但买卖合同上也没有注明收取,现在收取系价外收费。后经双方协商,房地产曾有过退一半费用的承诺,未兑现。某晚报曾为此作过报道,报道后仍未果。购房者聘请律师欲在法庭上见分晓,讨回自己受损的利益。许久,没有消息传来。好奇的我探问才知,该房地产公司通过关系找到购房者所在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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