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起司法干警受贿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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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智.十三起司法干警受贿案引发的思考[J].中国监察,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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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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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淮阴县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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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至1997年,淮阴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检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8起,其中受贿案件13起,占案件总数的46.5%。对这13起司法干警受贿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可以发现,此类案件有三个特点,即中层干部多;群体作案多;“一对一”受贿多。司法人员受贿案件多发,“灾情严重”,既有其管理和法制上的客观原因,又有思想和人员素质上的主观原因。从客观方面分析,主要有:其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司法干警受贿有空可钻。由于立法工作滞后,法规不健全,在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执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这就为执法者以权谋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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