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标准应予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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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经顺,李佳.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标准应予规范[J].人民检察,2015(2):7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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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经顺 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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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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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后刑诉法专章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从而弥补了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之程序缺失。随后,"两高"、公安部先后出台司法解释或诉讼规则,对强制医疗程序的具体适用作出了配套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操作中,该程序的适用标准等仍有待进一步规范细化。一、完善开放性配套程序,明确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标准实践中,认定精神病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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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程序设置 精神病人 刑诉法 司法鉴定 司法解释 司法实践 无刑事责任能力 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律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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