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做好老工伤人员有关待遇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单位: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事厅;
摘    要: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为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切实维护老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老工伤人员有关待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老工伤人员范围老工伤人员是指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以前已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以下简称工

关 键 词:社会和谐发展  用人单位  待遇  人员  工伤保险制度  职业病  社会保障局  辅助器具  指导意见  社会统筹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