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突发事件受害者给予精神抚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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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是全国第一部专门应对突发事件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条例》在突发事件善后处理上有3个方面的创新和突破:一是事件平息后要对受害者采取宣传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措施;善后处理不仅要给予物资抚恤,还要给予精神抚慰;二是在善后处理阶段,政府要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过程、影响范围和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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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突发事件 精神抚慰 辽宁省 受害者 省人大常委会 善后处理 地方性法规 干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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